2008年10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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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例特大网络信息费盗打案下判
通讯员 滕理忠 吴施施 本报记者 仇健

  昨天上午,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致函温州市检察院,感谢经办检察官以扎实和缜密的办案作风,为全国首例特大网络信息费盗打案最终定案打下了基础。近日,该案两个犯罪头目赵天龙、孙永振,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。
  据介绍,赵天龙、孙永振通过不正当渠道窃取通信营运商注册用户信息,盗打声讯台换取游戏卡和Q币,而后通过网络转卖换取现金,案件涉及全国14个省。经检方查明,犯罪嫌疑人仅在浙江温州、江苏盐城两地盗打信息费就高达45万多元。
  在零口供的情况下,温州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,多次引导侦查机关调整侦查方向,并数次前往案发地进行补充侦查、取证,最终使本案的电子证据成为惩处罪犯的定罪依据。